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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2月6日,《固安县宫村镇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规划显示未来借助北京新机场30公里辐射圈层,本次规划的功能定位为航空花蔓小镇,最近有网友爆料宫一村等六村街拆迁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6日,《固安县宫村镇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规划显示未来借助北京新机场30公里辐射圈层,本次规划的功能定位为航空花蔓小镇,未来将宫村镇打造成区域生态休闲度假小镇,京雄绿色休闲廊道上的魅力阳台。
最近有网友爆料宫一村等六村街拆迁实施方案,未来将打造产、娱、购、游、居全产业链覆盖的航空花蔓小镇。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新农村建设项目,位于固安县城西,廊涿公路两侧。涉及固安县宫村镇宫一村、宫二村、宫三村、宫西村、太平庄、北芦庄共六个村街的建设。
项目开发本着“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原则,拆迁建设分三期进行。一期项目计划于2019年至2021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二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至2024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三期项目计划于2024年至2026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至范围为:东至工业规划片区东边界,南至宫南路,西至西宫村村地,北至宫北路。
区位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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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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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景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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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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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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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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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元——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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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单元——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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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线”控制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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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元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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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元——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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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单元——五线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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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单元——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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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单元——五线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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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原则
(一) 区域统筹原则
宫村镇紧邻固安高新区,是京南地区经济最活跃的节点城镇之一,规划区应立足区域的高度定位自身的城镇发展方向和产业分工,加速城镇一体化,为京津冀协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 生态优先原则
宫村镇处于规划的京津冀大尺度板块和森林湿地群内,西侧临近的白沟河已列入京津冀的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治理工程,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生态保障作用。规划区发展应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实现生态文明、永续发展、美丽宫村。
(三) 可操作性原则
在经济协作日益紧密的背景下,地区发展的可变因素不仅随着空间范围的变化而变化,而是在城镇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空间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保证规划的适度弹性,提高规划在近、远期的可操作性。
(四) 集约利用原则
抓住固安高新区作为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战略优势,在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本镇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由污染型向高新技术转变,各项建设相对集中,充分挖掘原有用地的潜力,避免乱占耕地。加强对典型企业开发强度的管制,包括对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层数、规模等指标的控制。
(五) 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原则
考虑到镇域东部已有部分区域被划入固安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规划镇域西部片区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固安县中心城区和镇域东部区域统筹考虑,充分对接,共建共享。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依据《固安县宫村镇总体规划(2018-2030)》确定的镇区范围内西部片区进行编制。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至范围为:东至工业规划片区东边界,南至宫南路,西至西宫村村地,北至宫北街,规划总用地面积229.21公顷。
功能定位
借助北京新机场30公里辐射圈层,本次规划的功能定位为航空花蔓小镇,未来将宫村镇打造成区域生态休闲度假小镇,京雄绿色休闲廊道上的魅力阳台。
主要规划指标
人口容量:可容纳人口约4.11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镇区建设用地面积214.92公顷,总规划用地面积229.21公顷。
用地布局
(一)居住用地(R)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16.6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4.29%,其中一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0.2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06.41公顷。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5.8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37%,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2.82公顷,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2.94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8.0公顷,体育用地面积为1.41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0.39公顷,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0.28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2.3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72%,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9.98公顷,商务用地面积为0.80公顷,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为0.92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为0.60公顷。
(四)工业用地(M)
规划区内工业用地总面积为25.5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1.88%,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25.9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07%,其中道路用地面积为24.47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1.48公顷。
(六)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区内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0.7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31%,其中供应设施用地面积为0.09公顷,安全设施用地面积为0.69公顷。
(七)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区内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为17.8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29%。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4.59公顷,防护绿地面积2.34公顷,广场用地面积为0.89公顷。
控制单元规划
控制单元主要控制内容包括主导功能、人口规模、单元净用地面积和特殊控制。其中,主导功能、单元净用地面积、绿地、配套设施属于控制性指标,人口规模属于指导性指标。
规划区内共划分3个控制单元。
控制地块汇总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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