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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已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实施方案,河北省财政厅同意本项目通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社会资本方招标工作(冀发改招标专[2019]20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696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公【2019】10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PPP方式筹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起于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南大王庄村南,与京台高速公路交叉设置枢纽互通,向西北经陈佃庄村东上跨津霸铁路,沿土楼村南转向西,经千人目、东坨、沈家营后到达霸州北与京九铁路、在建京雄城际铁路下穿,经马庄南、兴隆庄北到达新区北侧,经张六庄南、白沟新城北、泗庄南、十三里铺村南后进入兰沟洼蓄滞洪区,沿常家营村北、张伯庄村南后到达曹村北下穿京石高铁,经东晓村南上跨南拒马河,止于保定市定兴县柳卓乡东侧,与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设置枢纽互通并预留西延条件。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72.81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路基宽度为4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全线设南大王庄、千人目、独流、泗庄、柳卓5处枢纽互通立交,设土楼、霸州北、马庄、张六庄、白沟北、北田6处服务型互通立交;设特大桥27175.5米/9座、大桥4822米/11座、中桥677米/11座、小桥12米/2座;设主线上跨分离立交533.5米/7座、主线下穿分离立交630.75米/3座、天桥7座,涵洞20道,通道38道;设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中心1处(由3处合建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2.1.3、建设工期。本项目控制性工程开工时间2019年8月31日,全面开工时间2019年11月2日,项目交工日期2021年建成。 2.1.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约为199.72亿元,其中主线约197.98亿元,3条被交路(土楼互通被交路、马庄互通被交路、北田互通被交路)约1.74亿元。被交路由地方政府承担勘察设计、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建设,以及交竣工验收及建成后管养等全部工作和费用。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3 、PPP操作模式
2.3.1、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选社会资本方。政府指定机构(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合作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部门。
2.3.2、项目合作期 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28年,其中: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本项目2019年开工建设,2021年建成通车)。运营期:25年,具体运营期时间以项目收费许可文件确定的项目具体的收费起止日期为准。
2.4、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资本金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的20%计算。由政府指定机构与社会资本方按照49%:51%的股比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资本金由双方认缴。本项目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资金,车购税资金首先用于政府指定机构资本金,其余部分用于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到位金额及时间按交通运输部的批复为准。除资本金及车购税资金以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2.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本项目设置通行费收入政府分成机制。政府方对超出通行费收入政府分成线的通行费收入部分按约定分配比例进行分成。
2.6、中标社会资本方不直接承担施工任务。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与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分开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3.1.4 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22 09:00至2019-07-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支付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8-12 11: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 。
5.2、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路桥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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