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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永清、大厂、三河、香河、固安发布解封通知、进京返廊政策。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决定调整全县域临时应急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5日18时起,封控区解除封控管理:
里澜城镇、韩村镇、别古庄镇、刘街乡、三圣口乡、永清镇、高新区、经开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共9个乡镇(区、办)的21个村和9个小区(其中主城区6个小区),解除封控管理。
二、自2022年4月5日18时起,管控区解除管控管理:
里澜城镇、韩村镇、别古庄镇、刘街乡、三圣口乡、永清镇、高新区、经开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共9个乡镇(区、办)除封控区以外的其它区域,解除管控措施。
三、上述区域解除封控管控后,全县继续严格执行社会面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聚集。不举办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堂食,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全县各类公众娱乐休闲场所、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农村集贸市场暂不营业或开放,减少人员聚集。
(二)严格村居管理。社区(村街)继续实行“一门进出”,安排专人24值守,区域外返回人员要及时报备,人员出入必须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进出县域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来永返永,其他地区来(返)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属乡镇(区、办)、单位报备,未经批准不得返回。对来(返)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查验“两证一诺”(48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民身份证,签定防疫安全承诺书),需在入境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抵达后24内,由所在乡镇(区、办)负责上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待检测人员需足不出户;实行非必要不出县,确需离开县域的(含京冀通勤人员),由所属乡镇(区、办)出具证明,卡口严格查验“两证一诺”,并严格遵守目的地防疫政策,京冀通勤人员须执行北京市防控政策。
(四)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疫苗“加强针”接种和序贯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请广大居民朋友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一起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按照北京、河北当前疫情防控政策,4月6日零时起大厂回族自治县解除县域封控,开始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就进京、返廊事宜提醒如下:
一、通勤人员持48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及《大厂县出入通行证》进京、返廊,进京、返廊后执行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
二、其他人员非必要不进京、返廊。
(一)有特殊情况确须进京的:1、持48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持属地乡镇、街道办开具的证明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离廊证明》;3、签订《离廊防疫安全承诺书》。
(二)有特殊情况确须返回大厂回族自治县的:1、持48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持大厂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3、签订《进(返)廊人员承诺书》;4、提前向所居住或工作的村街、社区或用工单位报备。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4月5日
广大居民朋友: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期间行程报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备主体
1.居民外出报备。全县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原则上不得离开香河外出。因就医、就学等情况必须外出的,需在外出前24内向村街(社区)报备行程,外出后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回后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2.外地人员来香报备。自外省(市、自治区)来香河人员,需要提前3日主动报备行程。本省外县(市、区)来香河人员,需提前1日主动报备行程。每人每次来香河均需如实报备。
二、报备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单位、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2.拟前往的目的地及途经地,出行时间及预返回(抵达)时间。
3.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车次、航班号等信息,拟自驾的车辆车牌号。
4.核酸检测时间及检测结果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三、报备方式我县居民外出向居住地所在的村街(社区)报备,域外人员来返香向目的地所在镇区报备。各镇区要做好与报备人员对接,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对外发布(报备受理电话附后),并保持电话24畅通、有人值守,微信随时回应。
四、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来(返)香。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来(返)香后,原则上实行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不具备单人单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要落实集中隔离措施(费用自理);其他来(返)香重点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报备责任
1.报备人员必须确保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2.对于未报、瞒报、谎报行程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3.对于应报未报、瞒报、谎报有关信息,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引起传播严重危险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香河县疫情防控报备联系方式公示表
香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固安关于通勤人员服务管理的政策提醒
按照北京、河北疫情防控政策,为进一步优化通勤人员服务管理,现将相关政策提醒如下:
一、成立通勤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整体统筹协调通勤工作。
二、通勤人员凭身份证、《通勤证》和48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固、返固并执行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北京通勤人员由辛立村检查站通行。
三、通勤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居住证明、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8 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疫苗接种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到所在乡镇(区、办)申请办理《通勤证》,并认真填写《通勤人员建档立卡表》,对于自驾车通勤人员,申请时需携带本人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
四、通勤人员原则上须做到“两点一线”,因工作需要赴通勤地之外其他区域的人员,要时间向属地报备,返回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五、通勤人员每周向属地报告行程轨迹、“两点一线”的要求落实等情况,属地审核无异常情况后,可继续通勤。
附件:各属地通勤工作服务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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