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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以房养老?不过是政府再次的一厢情愿罢了。

发表于2013-09-16

本来70年的产权规定就是不合理的规定!我们现在所谓买房子,其实不是付70年的租金给政府吗?还要帮房东修缮房屋、装修房屋。

发表于2013-09-16

以房养老不如以房租养老.更不如卖房利息养老! 

发表于2013-09-16
引用:天生就是苦命在2013-09-16 16:59:18写道:
14楼

以房养老不如以房租养老.更不如卖房利息养老! 

 同意,以房租养老较押给银行,更能让老人踏实安心,但老人若因老因病无法正常管理物业呢?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机构应在相关法规内代理老人行物业权。所以,相关法规制定实施就首当其充了

发表于2015-11-26

知豆 的每一次都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发表于2015-11-29

好的

发表于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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